招標公告
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展貿城公司”) 就常年法律顧問選聘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本招標公告規定要求的投標方前來投標。
一、項目概況
(一)招標單位: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展貿城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
(三)服務期限:1+1年(首年期滿后,經需求方評定服務符合合同約定的,按中選單位第2年報價續簽1年)
(四)最高限價:每年人民幣10萬元
二、投標單位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美譽度,投標人及其指定的服務律師在最近3年在執業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二)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五年內,不得存在以招標人為當事人的訴訟仲裁案件中代理對方當事人的情形;否則,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即使參與投標的也將視為無效投標。
三、投標時間、投標文件送達方式及地址
(一)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前。
(二)投標文件送達方式:專人當面現場送達至招標單位所在地址,郵寄不予接受。
(三)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國貿大道北633號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一期招商中心會議室。
四、開標時間、地址
(一)開標時間: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
(二)開標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國貿大道北633號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一期招商中心會議室
五、招標單位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冼先生,聯系電話:(020)39299222 郵箱:798342398@qq.com
六、其他要求
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或到投標地址領取紙質版招標文件,如領取紙質招標文件,須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核對)。
附件:展貿城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招標文件
招標單位: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
招標文件
項目名稱:展貿城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
招標單位: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
時 間:2020年9月
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需求方,以下簡稱 “展貿城公司”) 就常年法律顧問選聘進行招標。現將本次招標有關事項告知如下(需求方對本次招標及相關的文件資料擁有最終的解釋權):
一、項目內容
(一)招標單位: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展貿城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
(三)服務期限:1+1年(首年期滿后,經需求方評定服務符合合同約定的,按中選單位第2年報價續簽1年)
(四)最高限價:每年人民幣10萬元
(五)概述:本次招標為選聘展貿城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需提供國有企業管理、重大項目決策、對外投資合作、內部管理、各類糾紛、訴訟處理等事務提供法律服務。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所提出的項目需求和服務要求,綜合考慮,自行選擇具有最佳性價比的方案進行投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應從專業的團隊、優良的服務和優惠的價格體現競爭實力。
二、項目需求
(一)服務范圍
1.為需求方經營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見、咨詢和建議,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分析意見;
2.為需求方就商業建設項目所涉對外活動及內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分析意見;
3.應需求方要求審查其公司章程、規章制度、通知、聲明和往來函件等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或簽署與需求方有關的法律文件;
4.就需求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風險預測及對策等有關問題,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和出具法律意見;
5.為需求方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應需求方要求向需求方提供與其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信息;
6.協助審查、擬定、修改需求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規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7.為需求方管理人員、業務人員進行合同簽訂、合同風險防范及合同履行控制與救濟的法律培訓;為需求方經營者進行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的法律培訓;培訓時間為每年兩次,每次兩小時,內容由需求方決定;
8.對需求方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9.應需求方要求,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訴訟的重大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10.應需求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或其他商務活動;
11.應需求方要求,出具律師函或發表律師聲明;
12.協助需求方開展年度法律風險評估;
13.根據需求方指示協助處理其他與法律相關的事務。
中選單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務時,不再另行收費(需要律師加蓋正式公章的書面法律文件服務費用按相關規定另行協商)。其余需求方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另行付費的法律事務,中選單位應優先受理,并優惠收費(按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80%收費)。
(二)服務要求
1.中選單位應指派至少兩名以上業務能力強、長期從事與國企改革、公司治理、商業地產等其他重大有關法律事務的資深律師與其他律師共同擔任需求方之顧問律師,需求方有以上服務范圍內的需求時,可及時聯絡到顧問律師。
2.對需求方的法律咨詢及法律事務應按需求方要求作出正確解答,一般應在24小時(緊急事務應在4小時)內作出書面回復,并對相關問題提出具體的可操作方案和解決途徑;
3.對于重要法律文書應由主辦顧問律師親自審核簽字;
4.根據需求方的授課內容,指派擅長授課內容業務的資深律師每年開展兩次的法律培訓;
5.能根據需求方要求或隨時指示處理其他雜項法律事務。
三、招標文件
(一)招標文件要求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確保其投標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否則,其投標可能被拒絕。
(二)招標文件的修改
1.招標文件發出后,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3天前,招標單位可主動或在解答投標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問題時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招標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與投標的律師事務所,并對其具有約束力。投標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向招標單位回函確認。
3.為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有充分的時間對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進行研究,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將在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通知中予以明確。
四、投標人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職業道德和美譽度,投標人及其指定的服務律師在最近3年在執業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
(二)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五年內,不得存在以招標單位為當事人的訴訟仲裁案件中代理對方當事人的情形;否則,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即使參與投標的也將視為無效投標。
五、招標原則
(一)本項目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二)自公開招標開始,直到評選出中標單位,凡是屬于審查、評價、澄清等方面的有關資料以及中標意向等,參與招標工作的所有人員均不得向投標人或其他無關人員透露。
(三)在招標期間,投標人企圖影響招標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的任何活動,將導致其投標被拒絕,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投標文件編制
(一)參加投標的單位必須符合本招標文件第四點“投標人資質要求”。
(二)招標單位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或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三)投標文件由“投標報名書”、“投標書”和“資格證明文件”三部分組成。
1.投標報名書
“投標報名書”簡要表述投標書內容,包括且不限于:事務所性質(普通合作或特殊的普通合伙)、設立資產數額、執業律師人數、負責人姓名等。(見附件1)
2.投標書
(1)服務報價。分為第1年和第2年服務費報價(所報價格為費用總額,包括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餐費等所有費用)。
(2)服務方案及承諾函。列明具體的服務方案及擬派往需求方之顧問律師團隊情況,對是否完全響應本招標文件第二點“項目需求”作出明確、具體的承諾,若提供超出服務范圍以外的服務或超過服務要求的承諾也須明確及具體。
3.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及情況簡介,包含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規模與專職律師人數,律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2)投標人近兩年業績情況(需提供事務所近兩年財務報表、行業排名相關證明材料等)。
(3)投標人目前及過往業績、曾經及目前擔任法律顧問單位名單(特別是與國企改革、專業市場或商業地產、上市公司等相關),主要合伙人資歷及主要案例及所獲得榮譽的復印件等。
(4)擬派往需求方之顧問律師情況介紹、學歷及職稱、執業年限、從業經驗及目前與過往業績、曾經及目前擔任法律顧問單位的名單、重要案例(特別是與需求方、需求方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企業相關),以及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的復印件等。
(5)其他相關文件。各投標人應根據上述內容并可結合評選標準有針對性地提交相關證明、說明文件(含委托合同、任職說明等)。
(四)“投標文件”文本
1.投標文件份數:正本1份,副本1份,共計2份。當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按本招標文件第六點“投標文件編制”順序裝訂成冊,投標報名書、投標書均須由投標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文件騎縫加蓋投標人公章。
3.任何行間插字、涂改和增刪,必須在修改處旁邊由投標人負責人簽字或投標人蓋章后方有效。
4.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負責。
七、投標文件遞交
(一)投標文件遞交信息
1.招標單位: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
2.遞交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國貿大道北633號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一期招商中心
3.聯系人:冼先生,聯系電話:(020)39299222 郵箱:798342398@qq.com
(二)投標截止日期
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前
(三)投標方式
當面提交,郵寄不予接受。
(四)投標文件密封要求
所有投標文件必須裝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裝,在信封或包裝背面的封裝處用密封條密封,在密封條上填寫密封日期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并在封面列明:
1.招標單位: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股份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展貿城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
3.投標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在規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密封送達指定的地點,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拒收。
八、開標及評標
招標單位定于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進行開標,招標單位根據相關規定組成評標小組,采用綜合評定方式,即業務能力評分和服務報價評分綜合得分為主要依據,由評標小組組織評審,按本單位程序報請審定。
1.服務費報價評分(50分,在有效報價中,以全部投標人報價平均值(2年度合計報價)為40分,其他報價在此基礎上,每低于5%,增加1分,最高為50分;每高于5%,扣1分,最低為30分;年度報價超過10萬元的屬無效報價);
2.業務能力評分(50分,具體指標見下列表格)。
九、中標
(一)評標結束后,招標單位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二)評標小組和招標單位不向未中標人解釋未中標原因。